【作者/来源 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
六建质函〔2016〕337号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属相关单位,市直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六安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市安〔2016〕11号)部署要求,现将市住房城乡建委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委成立以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职能(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
二、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施工班组、现场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汛期、高温时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汛期、高温安全值班、安全险情排查、安全保障物资储备、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预案演练等。
(三)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暨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情况。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记录台帐和整改销案台帐,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和现场实际执行情况等。
(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控情况。深基坑开挖、高大模板施工、脚手架搭设、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大工程登记台帐和公示牌、专项施工方案制定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台帐等。
(五)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执行《六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封闭围挡管理规定》情况。
(六)项目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登记花名册,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专题会议,施工班组班前安全活动等。
四、实施步骤
此次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即日起到7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前)。各县区,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大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除隐患,保安全。
(二)全面检查督查阶段(7月25日前)。各县区,各单位要组织对在建工程开展全覆盖、地毯式的执法检查,对在检查督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建立“三清单”(即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台帐,并督促整改到位,切实做“隐患不整改不放过”。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大检查工作情况开展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5日前)。各县区、各单位要对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全面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的制定和完善有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强化对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认识,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做到领导重视,措施具体、保障有力。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县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体系,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主体责任。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做到监管范围全部排查,重点部位全部查到,安全隐患全部查出。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档案,要按照措施、资金、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做好整改前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总结经验,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的经验,学习先进做法,不断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并于8月5日(星期五)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委质量安全管理科(抗震办),联系电话:3925033,电子信箱:535157913@qq.com。
特此通知。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