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29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
◎ 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运营向社会资本开放
◎ 吸纳各类社会资本进入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
◎ 鼓励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为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意见》,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服务、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盘活存量、用好增量,调结构、补短板,服务全省生产力布局,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重点领域建设。在农业水利领域,拓宽社会资本进入领域,除法律法规特殊规定外,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保障社会资本合法权益,探索建立水权制度,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水价形成机制。在交通领域,创新铁路投融资机制,以优先股等方式吸纳各类社会资本进入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2017年前将基金规模扩大至200亿元。完善公路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运、民航基础设施建设。
能源领域,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电网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此外,在生态环保领域、市政基础设施领域、社会事业领域、信息和民用空间设施领域也分别提出了具体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不断加大重点领域融资模式创新力度,探索创新信贷服务,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鼓励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鼓励发展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同时,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记者 郑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