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安徽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将开展项目负责人履职检查和信用评价,建立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信息档案,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指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实施方案》提出,构建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和诚信体系,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围绕项目建设主线,加强个人执业动态管理,开展对项目负责人履职检查和信用评价。以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平台为依托,建立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信用档案和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信用档案,切实落实建设阶段责任制和建成后的责任终身追究制。
根据《实施方案》,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设置载有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永久性标牌,建立网上公示信息,接受业主和社会监督,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强化质量保修责任,对不能履行保修义务,推诿扯皮损害住户合法利益的保修单位,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并限制其工程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