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开展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专项督察工作。通过开展专项督察,构筑方便快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重点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迫切的服务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
通知明确,此次督察工作任务包括:健全服务制度,优化业务流程,降低中间费用,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各地要建立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服务制度,明确服务内容,落实服务责任。同时,在确保资金安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合理简化业务办理手续。取消强制保险、公证和担保及其他不合理收费。
通知指出,此次督察工作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总结督促整改3个阶段进行。在各地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成10个检查组,于9月 10月在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2 3个城市进行抽查。11月底之前,对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地区下发整改意见通知书。12月,组织召开专项督察工作总结交流会,总结各地住房公积金服务情况,通报住房公积金服务不到位的典型案例,并交流推广住房公积金服务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